关于股权调整方面

2018-03-14来源 : 互联网

如果创始人要基于投资人的要求进行公司股权比例调整,那么,在提出股权调整方案之前,就必须确定创始人团队已经认可了一位创始人**,譬如担任公司CEO的创始人。简单来讲,就是将公司需要预留用来招募后续加盟合伙人的股权以及作为员工激励的股权,暂时放到创始人老大的名下。

其实,现在越来越多的创始人已经开始通过签署创始股东之间的股东协议做股权预留,用于:(1)招募后续加盟合伙人;(2)员工激励的股权;(3)在创始股东之间根据贡献进行动态的股权调整。使用过简法帮线上推出的合伙(创业股东)协议产品的创业者应该已经知道,在创业之初我们就建议创业者在股东协议中预留上文三个部分的股权。如果已经做了股权预留,投资人的问题可能根本就不会出现,即使有这样的问题,那么,通过预留股权进行调整也比较容易操作。

如果创始人之间事先没有签署协议预留股权怎么办呢?同理如上,创始人可以商量股权预留方案,用于这三种目的中的一项或多项:(1)招募后续加盟合伙人;(2)员工激励的股权;(3)在创始股东之间根据贡献进行动态的股权调整。这里的核心问题是确定预留股权的额度,以及由哪些创始人让出对应的预留股权。

举例说,三人均分股权的公司,创始股东甲(老大兼任CEO)、乙和丙的股权比例为:34%- 33%-33%,三人等比例预留18%的股权用来招募后续加盟合伙人,15%的股权用来做员工激励以及18%的股权用来做动态股权调整

标签: 股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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