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和10月13日,本报B1版分别刊发稿件,就朔州市烟草专卖局在该局办公楼前违规安装收费杆和隔离墩一事进行报道。10月13日下午,朔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局局长张义新向记者表示,朔州市烟草专卖局确实曾以口头方式,汇报其计划在门前人行道上设立障碍装置一事,但只是批准了其设立隔离墩,并未批准其安装收费杆。
采访中,张义新告诉记者,在过去一段时间,确实有一些从事农村客运的面包车,为方便拉客,将车辆停放在朔州市烟草专卖局门前人行道上,不仅影响了城市形象,对人行道的路砖也造成了很大的损毁。为更好地保护人行道,他们同意朔州市烟草专卖局在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占用盲道的基础上设置隔离墩,以防止车辆违法占用人行道。
同时,针对近期朔城区发生的某些机关单位和商家,违规占用人行道的事件,张义新表示,该局将坚决制止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占用人行道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截至记者发稿时,朔州市烟草专卖局门前的隔离墩和收费杆依旧矗立,并未撤除。
整改落实就要拔掉“硬钉子”
在朔州市烟草专卖局某些人眼中,以违法之举来*理违法行为,似乎并没有什么过错。因此,擅自扩大批准范围安装收费杆,违规占用人行道,俨然将人行道变成自己的停车场就显得理所应当,并在媒体多次曝光之后依旧坚持不改。
在党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朔州市烟草专卖局将群众诉求和媒体的**监督置之不理,对阻碍行人通行的隔离装置丝毫不予撤除,不仅与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背道而驰,更是顶风违规,漠视监督,漠视群众利益之举。这种违规行为,俨然一枚深深嵌进墙壁的“硬钉子”,必须想办法拔掉去除,只有这样,群众利益才能真正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