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近日同意《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实施,进一步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今年底前,我省将完成大气、水污染防*行动计划涉及的**行业以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中的太原、阳泉、长*、晋城4市在10月底前完成钢铁企业、含熟料生产工艺的水泥制造企业和*立磨粉站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2018年底前完成水处理、食品制造、锅炉、汽车制造等行业和通用工序的排污许可证核发。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运行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向负责核发的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申请排污许可证前,应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或者其他规定途径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环保部门*次核发排污许可证后,及时开展检查,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或污染严重的产能过剩行业的排污单位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发现的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的,根据违法情节轻重,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停业、关闭等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