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婚前我父母给我拿的房产*付,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因为没还完贷款所以不能增减房产证名字。我想写个借条证明房子的*付款是我借我父母的*,这样,若是离婚,平分房产的话是否可以不包含*付款?
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张旭波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因而婚前你父母出资属于对你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只要你有婚前你父母出资的证明,即使夫妻不写财产约定你父母婚前出资部分仍然是你个人财产。
赵庆翔律师:您好,房屋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但您的配偶对婚后房屋增值的部分以及共同还贷的部分可以主张权利。
单民强律师:你好,关于*付部分,仅仅你单方向亲属出具借条还不能达到你的目的,如果有婚前转账记录或者由你父母直接付*付的证据,或者通过**或另一方出具声明才能进一步**你的权益。
闫卓云律师:除非另有约定,你婚前的出资本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必另外打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