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叫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018-08-05来源 : 互联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4日讯(记者亢舒)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住房城乡***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取消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工程招标代理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根据通知,自2017年12月28日起,各级住房城乡***门**受理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停止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批。

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自愿原则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注册执业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近3年代表性业绩、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及时核实其在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内容。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招标代理机构报送虚假信息,可向招标代理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工商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核实,对涉及非本省市工程业绩的,可商请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助核查,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给予配合。对存在报送虚假信息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信息推送至公共服务平台对外公布。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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