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顶漏水 维修费谁来掏?

2014-12-06来源 : 互联网

11月9日,家住秦蜀路太茅小区的王先生致电本报记者,称他所住的那栋楼的6层住户因为楼顶漏水,找人维修了屋顶,迟迟不给工人结款,反而去这栋楼的每个住户家里索要维修费,想要整栋楼的住户共同承担这笔费用,事先对此事毫不知情的王先生感到不能理解。

接到热线后,记者前往该小区,王先生让记者看了一份“保修书”,是维修队负责人对维修项目的保修协议,昨天6楼的住户直接敲我家门要*并给了一份保修书,我还没弄清到底是怎么回事,就让我当场给*,你说就算是共同分摊大家一起出*,这个事我们也应该知情、监工,凭什么你什么都办了,掏*的时候到想起我们了,不和我们商量,说理就说不过去,我们不是不掏,但到底这*该不该掏,希望能给大家个说法。”王先生指着手里的保修书说道。

随后,记者来到这栋楼进行了解,部分住户认为,即便确实需要维修,也应先和大家商量,征得同意、制订方案、确定价*了再动工,而不是等修理好了才拿着协议上门要*。记者调查中得知,该小区的两栋房屋是集资房,至今未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进行物业管理服务。那么,在没有专用房屋维修金的情况下,房顶漏水产生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呢?

经记者查询,根据《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所谓的共同出资维修,也就是涉及到了整幢楼业主的共有部分,即包括建筑物内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屋顶等部分。

随后,记者咨询了山西师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他介绍,6楼住户所维修的屋顶,在法律上的确是属于业主共有的。“虽然6楼住户的做法欠妥,但是在没有专用房屋维修金的情况下,房屋共有部分的维修费用,应该由全体业主均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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