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人生大事,特别是房产政策处于“收紧”状态下,新房开盘相对较少,不少购房者将目光对准二手房。不过,楼盘网小编提醒: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要谨防交易中可能出现的“意外”。近日,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了解到几起案例,买方都已经开始还贷甚至住进房屋了,原房主依然有可能“毁约”。
已经开始还贷,原房主却要“毁约”2016年5月30日,方先生在郑州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斡旋下,与卖房者王女士、房产中介共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王女士将位于金水区的一套建筑面积77平方米的房子,以总价72万余元卖于方先生,双方应在签署合同之日起80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房管局立契并办理房产过户相关手续。
随后,方先生按照约定支付定金和佣金共2万元,并为这套房屋进行了解押,将房款打入资金监管账户,开始还房贷,一切看起来,这处房屋已经属于方先生的了。然而,在后续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过程中,王女士却不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了。中介急得不行,已协助买卖双方办理完银行的面签,房管局网签以及资金监管等手续了,就差过户手续环节,王女士却拒接电话,这咋办?
无奈之下,方先生将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其继续把房子卖给自己,并支付违约金5000元。交完*付后,遭一房两卖?与方先生比起来,赵女士更郁闷。她在买二手房的过程中,与原房主达成协议,并在交过*付后入住了房屋。但在随后,原房主却让他们赶紧搬出去,房子不卖了,这是咋回事?
2016年6月13日,赵女士与宋先生通过房产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宋先生位于金水区的一套房产,售价138万元。签订合同后,赵女士发现这个房屋没有办理解押手续,随后网签、资金监管等手续均无法办理。同年8月份,双方再次签订《房屋买卖支付*付款协议》,赵女士交付38万元*付款后,宋先生将房屋交付赵女士。9月1日,赵女士入住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