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之前必须先小人后君子,约法三章,按契约办事。也就是合伙人制度,但现在有个现状:这是个*丝创业风起云涌的时代,比如几个大学生做个网站,他们不可能一下先开个公司出来,往往是先运营,开公司是后来的事了,那就不涉及到**的流程,比如签合伙人协议书,那就要你们团队自己制作了,谁负责哪块,占股比例,期权池,稀释方法,退出机制等,一定要分条明细,签字画押。
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把团队气氛弄得挺严肃,等你们解散那天你就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严肃了。另外,自己制定的合伙人制度比较灵活,可以*优化的考虑到每个人,比官方可靠。比如阿里巴巴团队的股权架构就是自己设定的,马云通过自己设计的股权架构成功获得了阿里巴巴的控制权,你还在等什么?
同股一定同权?
不一定,要看你怎么设置,只要合伙人同意,投资人同意,只要他们肯在协议书签字,你怎么设置都可以,你甚至可以只有百分一的股权,但掌握公司***的控制权。比如马云,刘强东都是玩股权架构的高手,他们虽然占小股,但**控制着自己的公司,而有些公司创始人被踢出去都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就是不同股权架构设置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