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公安杏花岭分局经侦大队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5岁的闫某曾是红牛饮料的营销员,每销售一箱批发价120元的饮料能提成0.5元至1元。今年4月,闫某觉得这样的工作挣*太慢,便辞职自己做“买卖”。之后,他上网联系到一名销售假冒饮料的批发商,以每箱“红牛”80元、每箱“脉动”35元的价格,买进三四百箱假冒伪劣饮料。随后,闫某仍自称是“红牛”的业务员,推销给以前工作中接触过的小型便利店、网吧、小批发商等老客户。为防止客户起疑,他谎称“公司搞促销”,将假冒饮料以每箱107元或109元的价格卖出。推销假“脉动”时,闫某又声称自己已从“红牛”跳槽到“脉动”,取得进货商信任后以**的价格出手。经过几次网上交易,闫某的“成本”也大幅下降,假“红牛”、假“脉动”进价分别降为每箱50元和23元。
今年6月,一些消费者感觉购买的红牛饮料口感生涩、气味略微刺鼻,便向红牛公司投诉。“红牛”打假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在市场上发现了众多假冒饮料,并于6月13日向公安杏花岭分局经侦大队报案。8月20日,民警在南中环街附近一家网吧内将闫某抓获,从其随身携带的背包里缴获了众多销售凭证。警方初步查实,闫某销售假冒饮料的金额为6.6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3.1万余元。目前,警方共查扣假“红牛”300余箱,假“脉动”800余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