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继续推进打黑除恶专项行动

2014-09-19来源 : 互联网

9月 17日,全省继续推进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省公安厅召开。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摧毁了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打掉了一批恶势力,铲除了一批保护伞,破获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大局稳定。面对当前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复杂严峻的形势,我省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将继续推进,明确打击**行业和领域“**”。

2012年以来,全省共打掉黑恶势力281个,抓获黑恶势力成员2728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43起,缴获各类枪支94支,扣押非法资产6.6亿余元,特别是连续打掉7个黑社会性质组织。

从目前我省情况看,蛰伏在农村、社区、城乡接合部和建筑、矿产、交通运输等一些行业的黑恶势力犯罪还没有排查到位,有的地方还滋生了一些新的有组织的犯罪,有的还与**问题交织。因此,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突出打击**、明确主攻方向,做到有的放矢,**打击。严厉打击侵害、威胁基层**建设,操纵把持基层**,插手、破坏农村基层选举、征地拆迁的黑恶势力和破坏农村发展、涉足基层**、危害当地*安的黑恶势力;严厉打击盘踞在矿产、建筑、交通、物流、风景旅游景区等**行业和领域,实施****的黑恶组织;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残害百姓的宗族恶势力和为害一方的乡霸、村霸、地霸、楼霸、路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以及带有**色彩的集团型犯罪;严厉打击操控娱乐场所,从事黄、赌、毒、枪等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严厉打击受雇他人解决纠纷、**讨债、非法放贷、*占市场等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犯罪。

我省公安机关将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原则,采取各种超常规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对危害严重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及时收集固定证据,防止作为一般刑事案件甚至是*安案件降格处理。对实施“软**”行为、“隐蔽型”手段的新型黑恶犯罪组织,充分运用《刑法修正案》对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名的新解释,**打击组织者、策划者和雇佣者。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要坚持“打伞”与“打财”并举,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工作的组织**,主要**要靠前指挥,组织*安、刑侦等警种同步上案。各部门、各警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着力打好合成战。对重大涉黑犯罪,要创新侦查方式,采取异地和跨区域、跨警种调警办案的做法。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要联合作战。县级公安机关对本地的黑恶犯罪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侦查,早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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