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

2015-02-12来源 : 互联网

为解决看病贵问题,山西省卫生*** 26日发布消息称,山西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纳入基本药物制度。

26日,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组办公室印发《山西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表示山西省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并鼓励其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参与。

据了解,**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规定比例内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其中二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都应不低于其药品总使用量和销售额的40%;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应不低于其药品总销售额的30%;****综合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应不低于其药品总销售额的25%。

其他专科医院使用比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权限根据其具体业务测算制定。

山西省卫生***要求相关部门建立明确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对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加强检查指导,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