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8日开始,山西600多万户低收入农户不会再领到令人寒冷的“黑心煤”。
山西省省长***在28日召开的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中提到,低收入农户每户一吨冬季取暖用煤将改为现金方式发放。
2011年的冬季前夕,“煤炭大省”山西制定了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供煤管理办法,每户低收入农户每年可领到一吨取暖煤,补贴期限为5年,供煤全部由省、市、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炭企业统筹安排。
然而在政策实施不久后,不少民众反映“爱心煤”缺斤短两,甚至还掺杂着石头。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本是暖人心的“爱心煤”却被冠以“黑心煤”的帽子。此后,山西省纪委监察厅深入基层,对此事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
通报称,朔州市朔城区葫芦堂煤矿在向利民镇东洼村提供的煤中含有大量煤矸石,除去煤矸石后,每户只能按1500斤分配,低于山西省**要求的1吨标准。运城市稷山县陶梁村村干部借发放冬季用煤之机,以借款名义,要求每户村民先交100元修路款才能领到取暖用煤的问题。
诸如此类的问题经山西省纪委查处通报后,得到有效遏制。基层部门开始对不符合要求的煤实行没收,并且全程监督供煤全过程。
山西财经大学文化传播学院院长卫虎林认为,采用现金方式发放体现了**更加亲民化,同时也体现出**全心全意为百姓服务的本质。这一制度的颁布,*大限度地避免了以往发放“爱心煤”时,在不同环节可能出现的漏洞,使这一利民政策更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