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企业必须得看看的股权设置

2017-03-16来源 : 互联网

在中国,能够做起来的公司,比较成功的模式是这样的:有一个大股东,是决策的中心,另外搭配几个占股10个点或8个点的小股东,有话语权,能跟**唱唱反调。基于这样的一个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见,又有人拍板。 股份分散为现代公司的基本特征,在这种情况下,有关股东如何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就显得尤为重要。一些公司的股权形成了多数股东平均持有低额股权,形成了“股份人人有份、股权相对平均”的畸形格局。

在众多平均的小股东构成的股权设置结构中,由于缺乏具有相对控制力的股东,各小股东从公司的利益索取权有限,参与管理热情不高,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通过职业经理人或管理层完成。公司管理环节缺失股东的有效监督,管理层危机问题较为严重。

另一种局面就是,大量的小股东在股东会中相互制约,要想通过决议必须通过复杂的投票和相互的争吵。公司大量的精力和能量消耗在股东之间的博弈活动中。对于股权分散的企业,一般建议:一是先做好股权集中,二是设立防冲突机制。现在通行的做法就是大家会签订一个共同发起公司的协议书,把各自的权利、义务包括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全部白纸黑字约定清楚。防止某个股东因为一定的原因必须离开而产生矛盾。

隐名投资,是指一方(隐名投资人)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显名投资人)。在实践中,隐名出资或隐名股东的存在比较普遍,而其中的法律关系又比较复杂,涉及到股东权利的行使和股东的责任问题。在股权设置方面,如果能将隐名出资问题处理妥当,将会有效降低出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实现公司设立目的。

股权设置的基本原则?股权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利益结构要合理,贡献要正相关。股权只发给不可被替代的人,可被替代的人一般不需要股权。合理的股权结构能帮助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效率、投资效率和经营业绩。但大部分初创企业负责人对于股权设置方面的知识了解甚少,这极有可能导致犯上述错误,给企业发展带来严重隐患,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各位**们,是不是应该自测一下公司的股权设置问题了。

标签: 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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