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别随便尝试!先看看适用范围

2017-07-25来源 : 互联网

药物流产是通过口服药物终止妊娠的一种方法,适用于妊娠早期(停经49天之内)因各种原因需要终止妊娠的孕妇。药物流产具有以下优点:应用方便、服药简单、不需要宫腔操作。

药物流产的适用范围:①停经49天之内,同时B超检查孕囊≤2.5厘米者。②自愿要求使用药物终止妊娠者。③害怕手术者。④手术流产存在高危因素者,如三月内有流产史、子宫或骨盆有畸形、有多次人工流产史等。

目前,国内沿用的药物是米非司酮与米索**醇配伍。服用方法是:在家服用米非司酮2至3天,*后**来医院空腹服用米索**醇,服药后在医院观察6小时,等待孕囊的排出,观察出血量。

药物流产虽然副反应轻,仅有**、呕吐、下腹痛和乏力现象,但是有少部分孕妇可能会出现大量出血或其他异常情况,所以,药物流产后需密切随访,出血多的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复查,酌情选择清宫手术或其他*疗。

值得一提的是,药物流产*大的副反应就是出血时间长和出血量多。药物流产时,虽然医生已加用抗菌素和子宫收缩剂,但仍然有大出血和宫腔残留的可能性存在。所以,药物流产必须在具有急诊清宫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药物流产后应注意卫生和适当休息,按照医生要求服用流产后药物,对出血量大、出血时间超过10天的、分泌物有异味的、下腹痛剧烈的需随时复诊。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药物流产必须经医生诊*,经B超确诊为“宫内孕”且“孕囊位置正常”后方可择期服药,千万不可擅自进行。临床上,不乏因“异位妊娠”“瘢痕妊娠”自行药物流产而导致的休克病例。为了您的身体健康,请选择**医院,按照**程序就医。

标签: 药物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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