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五大醋企打响品牌保卫战

2015-02-15来源 : 互联网

近日,人尽皆知的山西老陈醋被一篇报道推上了风口浪尖。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 《消费者报道》杂志,官网发表报道称,包括东湖、宁化府、紫林、水塔、四眼井在内的山西五大醋企,其产品PH值、不挥发酸等,均不符合国家新标准。

2014年9月向第三方**检测机构送检了东湖、水塔、紫林、宁化府、四眼井等7个品牌的10款山西老陈醋及陈醋产品,检测了总酸、不挥发酸、PH值、总黄酮等品质指标。结果显示,如果按照山西老陈醋旧标准要求,6款山西老陈醋的总酸、不挥发酸均能达到要求。但如果按照新标准要求,水塔、东湖、宁化府、紫林、四眼井等五品牌山西老陈醋的PH值、不挥发酸均低于新标准规定的值。同时,该报道还称,宁化府、水塔、紫林和四眼井4品牌山西老陈醋被检出含有防腐剂 “苯甲酸及其钠盐”,但含量都在中国标准规定的安全限值内。

这篇报道对于山西这个中国*大的生产和消费食醋的市场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山西省食品工业协会***黄永建介绍说,这则报道出来当天,他们立即在**时间组织五家醋企,深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他认为,广东《消费者报道》杂志刊登的文章中,采用新标准对旧产品进行评价,其手法混淆是非,误导消费者。

“我们这个山西老陈醋在2014年的10月1日以前是执行的我们的旧标准,新标准是从2014年10月1日以后执行,在它的报道中,九月份取的我们山西5大醋企的取样,取样的时候我们的新标准还没有实行,九月份取样的产品**符合我们的旧标准。”

据了解,2014年10月1日前,“山西老陈醋”执行的是国家强制性标准。2014年10月1日开始,山西老陈醋执行国家**性标准,这个标准被称为“山西老陈醋”的“新标准”。“新标”从PH值、不挥发酸等5个方面提高了山西老陈醋的各项指标,旨在通过拔高老陈醋的各项指标来**和提高山西老陈醋的风味、口感。黄永建说,2014年10月1日之前按照“旧标”生产的老陈醋,只是在口感、风味等方面与“新标”产品有些许差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随后,山西省食品工业协会联合山西五大醋企负责人发布《联合声明》指出,这篇题为“东湖、宁化府等5品牌山西老陈醋未达新标准”的报道,有多处内容与事实不符。山西五大醋企还联合委托律师,向《消费者报道》杂志社和它的上级单位发出了**份律师函,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权,主动赔礼道歉,否则的话保留诉讼的权利。山西五大醋企的代理律师米华丰先生介绍说,目前还没有接到杂志社的实质回应,他们正考虑起诉对方,通过法律还山西醋企一个清白。

“律师函发过去之后,对方和我有一些联系,但是始终没有一个实质的表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开会商量组织五大醋企,定下来派一个代表团,由行业组织负责人食品工业协会***、五大醋企老总中一个,还有我去广东直接找他们,谈不成找他们的上级。在一个我们在联系起诉的问题,如果谈不拢的话,我们就直接起诉,也可能我们过去的时候直接带函过去,然后通知他来打官司。

米华丰指出,这篇报道用“东湖、宁化府等5品牌山西老陈醋未达新标准”这样耸人听闻的标题,而且用旧产品对照新标准进行评价,伤害了山西醋企。

“在山西地方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已经超出了本身的价值,它是山西的一个传统的产品, 一个民族工业,一个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这个东西它有一种特殊的情感,而且这五***醋它占了山西醋产量的95%。网上发的这个报道,题目是现在标题党的做法,题目很直观,说山西五***不达标准,看题目的人给人的印象就是你这五***醋不达标这样一个概念。”

“东湖”老陈醋品牌在此次事件中是直接的受害者,该品牌持有者-山西老陈醋集团公司董事长郭俊陆说,山西老陈醋是一种历史的传承,应该倍加呵护。

“山西醋在全国的市场、销售来讲,影响力是很大的,这次的报道没有实事求是。我们山西老陈醋的“蒸、酵、熏、淋、陈”传承了几千年,我们传承的是工艺和酿造的记忆,不仅是老陈醋,老陈醋是一个代表。老陈醋确实哺育了我们山西人,这么一个好的民族传统的东西,确实我们应该呵护,新标准是要求我们做的更好,做的更精。”

山西老陈醋的酿造工艺已有三千年历史,在全国的调味品市场占有很大份额。有关山西醋企的这场品牌保卫战,我们将持续关注。

随后,山西省食品工业协会联合山西五大醋企负责人发布《联合声明》指出,这篇题为“东湖、宁化府等5品牌山西老陈醋未达新标准”的报道,有多处内容与事实不符。山西五大醋企还联合委托律师,向《消费者报道》杂志社和它的上级单位发出了**份律师函,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权,主动赔礼道歉,否则的话保留诉讼的权利。山西五大醋企的代理律师米华丰先生介绍说,目前还没有接到杂志社的实质回应,他们正考虑起诉对方,通过法律还山西醋企一个清白。

“律师函发过去之后,对方和我有一些联系,但是始终没有一个实质的表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开会商量组织五大醋企,定下来派一个代表团,由行业组织负责人食品工业协会***、五大醋企老总中一个,还有我去广东直接找他们,谈不成找他们的上级。在一个我们在联系起诉的问题,如果谈不拢的话,我们就直接起诉,也可能我们过去的时候直接带函过去,然后通知他来打官司。

米华丰指出,这篇报道用“东湖、宁化府等5品牌山西老陈醋未达新标准”这样耸人听闻的标题,而且用旧产品对照新标准进行评价,伤害了山西醋企。

“在山西地方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已经超出了本身的价值,它是山西的一个传统的产品, 一个民族工业,一个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这个东西它有一种特殊的情感,而且这五***醋它占了山西醋产量的95%。网上发的这个报道,题目是现在标题党的做法,题目很直观,说山西五***不达标准,看题目的人给人的印象就是你这五***醋不达标这样一个概念。”

“东湖”老陈醋品牌在此次事件中是直接的受害者,该品牌持有者-山西老陈醋集团公司董事长郭俊陆说,山西老陈醋是一种历史的传承,应该倍加呵护。

“山西醋在全国的市场、销售来讲,影响力是很大的,这次的报道没有实事求是。我们山西老陈醋的“蒸、酵、熏、淋、陈”传承了几千年,我们传承的是工艺和酿造的记忆,不仅是老陈醋,老陈醋是一个代表。老陈醋确实哺育了我们山西人,这么一个好的民族传统的东西,确实我们应该呵护,新标准是要求我们做的更好,做的更精。”

山西老陈醋的酿造工艺已有三千年历史,在全国的调味品市场占有很大份额。有关山西醋企的这场品牌保卫战,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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