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积极发展继续教育”的战略部署和国家、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的精神,进一步扩大我省社区教育覆盖面,推动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步伐,根据***《关于**第三批全国社区教育**区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172号)的要求,决定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申报和全国社区教育**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社区教育实验区申报范围为各市所属区(县、市)。全国社区教育**区的范围为确定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两年以上,或者被确定为“**社区教育实验区”三年以上的区(县、市)。
二、基本条件
1、**社区教育实验区
(1)初步形成“党政统筹,***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建立健全三级社区教育培训架构。以区(县、市)社区教育中心为**、以街道(乡镇)社区学校为骨干、以居委会(行政村)教学点为基础,推动本地区社区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三、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对照基本条件要求,提交近年来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填写社区教育实验区**申报表,同时申报单位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被**单位提出明确详细的**意见。
2、申报全国社区教育**区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近三年来,特别是我省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以来,本单位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具体做法和经验,形成5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同时提交本单位“十二五”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填写“全国社区教育**区申报表”。申报单位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提出明确**意见,并就其在哪些方面起到了**作用做出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