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严格控制越级诊疗,促进患者合理分流,减轻病人就医负担。10月14日,记者从太原市***获悉,太原市**《太原市新农合分级诊疗实施方案》,推行限病种制的分级诊疗,180余种常见病纳入分级诊疗范围,在**医院住院*疗报销比例*高可达90%,越级就诊报销比例至少下浮20%。
46种常见病限定在乡(镇)级**医院
根据《方案》规定,太原市推行限病种制度,在**医院住院*疗可享受*高90%的报销比例。
其中,有46种常见病限定在乡(镇)级新农合**医院住院*疗,报销比例*高可达到90%,比如脑梗塞、腰椎间盘突出、高血压等。140余种常见病限定在县(市、区)级新农合**医院住院*疗,比如扁桃体炎、腹股沟疝、泌尿道感染等,报销比例*高可达到80%。
按规定,能在乡(镇)卫生院*疗的单病种,原则上不在县(市、区)级及县域外**医院*疗;能在县(市、区)级新农合**医院*疗的单病种,原则上不在省、市级**医院*疗。对“限*病种”患者,如果不按规定在相应级别的新农合**医院*疗,报销比例至少下浮20%。
如果参合患者需住(转)院,要按照“有收*能力的乡镇卫生院或一级**医院 (*诊医疗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分级诊疗和转诊。在*诊医院就诊,经确认无法诊*的疾病,经由*诊医院审核、批准后,方可转往上级医院就诊。
突发重病按“就近就急”原则住院*疗
如果突发重病,来不及到**医院住院*疗怎么办?《方案》规定,对参合的异地就读大学生、外地务工农民工以及参合农民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的,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疗。
如果遇到突发情况,患者需要在非**医院住院*疗,患者或家属需在72小时告知当地新农合经办部门,并在7个工作日内凭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在省内无法救*的疾病,由三甲**医院出具“转院审批表”,并经当地新农合经办部门审批后出省*疗。
为了照顾70岁以上老人、0岁至3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这类人员经向县合医办批准可到选定的医院诊*。
如果患者因某种疾病住院*疗,办理出院手续后,如同一种疾病需再次住院*疗、复查等(如癌症放化疗、骨折需拆除钢板等),患者可直接选择原救*的**医疗机构*疗。转入上一级医院*疗的患者,对诊断明确,经*疗病情稳定,可在下一级医院*疗和康复的,应转回下一级医院。
四县(市)试点农村产妇正常分娩免费
根据《方案》规定,今后太原市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探索农村孕产妇正常分娩免费工作。农村孕产妇正常分娩费用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和新农合补偿全部承担;具备一定管理手段、服务能力等条件的乡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将探索自付费用不高于200元、基本医疗免费的补偿政策。
目前,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对农村产妇正常分娩实行免费工作已先行试点,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后,2014年12月起,将在全市新农合乃至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全面推广。